|
首页—典型案例—临沂费县某医院无证开展母婴技术服务活动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 |
|
临沂费县某医院无证开展母婴技术服务活动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 |
|
添加日期:2008-8-19 下午 06:59:06 访问次数:91次 |
|
临沂费县某医院无证开展母婴技术服务活动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案。费县某医院无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》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,该院妇科医师李某,彩超、心电图室工作人员李某、护士张某未取得相应的有效资格证件,即在该院单独从事诊疗活动。费县卫生局依法对该医院处以吊销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、罚款人民币24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|
|
|